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机关在执行判决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取证,以及相关违法事实后果的界定上,应当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司法工作人员存在执行判决失职的,应当追究上述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现在有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会选择将房屋等遗产赠与他人,当然这个前提是他人要承担抚养老人义务。双方为此会签署一份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


·专项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下去的时候选择离婚,但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离婚的方式有多种,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呢?......


·强制执行会牵着到家人吗
      一般情况强制执行仅针对被执行人个人,不会涉及到家人,但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被执行人向家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第二是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通过民政局离婚
      通过民政局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因为此时在夫妻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是......


·海事的海商法中时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海事的海商法中时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如今海上运输已经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大宗商品,基本是走海运。解决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有明确的海商法......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网络中 “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涉及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消费者的身份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认为,需要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消费者应当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以用......


·合肥土地拍卖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合肥土地拍卖价格是怎么确定的我国房价过高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的开发商在开发楼盘的时候,首先肯定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国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