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责令改正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责令改正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责令改正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在学理的分类上当属于“行政命令”之一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故上述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理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责令改正的具体处罚情况,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咨询了解,有异议的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处罚决定多长时间执结?
      行政处罚决定多长时间执结?行政处罚决定一般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5日内执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能否判缓刑?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能否判缓刑?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


·诉前财产保全和仲裁保全排期的规定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和仲裁保全排期的规定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和仲裁保全排期的规定是前者属于在诉讼提起之前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而后者的话是在做仲裁过......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


·注册但未使用商标侵权案件怎么处理?
      注册但未使用商标侵权案件怎么处理?一、注册但未使用商标侵权案件怎么处理?协商确定赔偿金或者是起诉都是注册但未使用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我......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的界定?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不成立犯罪,这是家喻户晓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使用暴力使人伤残、聚众斗殴至伤残等。......


·购买二手房签合同后毁约如何处理?
      购买二手房签合同后毁约如何处理?购买二手房签合同后毁约需要进行违约责任承担,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


·一、财产分割以后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吗?
      一、财产分割以后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吗?财产分割以后是否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应当根据是否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