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十条 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二、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特征(一)隐瞒境外存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二)隐瞒境外存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款依照国家规定应当申报而故意隐瞒不报。如果不是出于故意隐瞒,而是对国家的申报不明知,或准备申报而暂未申报等,都不能构成此罪。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的动机是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何种动机,都不影响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成立。(三)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四)隐瞒境外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所谓“依照国家规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对个人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所谓“隐瞒不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入境外所得的合法收入或是非法收入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地区的银行或其他国家银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适用主体一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对于其它公民一般是不适用于该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对该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进行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美术作品登记定义是什么?
      美术作品登记定义是什么?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但实践中经常出现租房人拖欠租金的事件。那么对于出租人来讲,此时该怎么办呢?此......


·出车祸了疫情期间误工费护理费算吗
      要的,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新刑法对骗取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骗取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骗取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产生纠纷时隐名股东时效是多久
      产生纠纷时隐名股东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


·个人雇佣个人需要签订合同吗
      个人雇佣个人需要签订合同吗1、如果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劳动合同法里所说的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签订劳动合同......


·福鑫苑农民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
      福鑫苑农民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安置房如果取得房产证的话,是可以进行买卖,否则的话买卖的话存在一定的风险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在......


·注册资本必须是货币吗?
      注册资本必须是货币吗?一、注册资本必须是货币吗?注册资本并不是必须为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官方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如何计算?
      官方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刑诉法精神抚慰金规定是什么?
      在具体实际中,患者因病至医院治疗时,由于医治人员或医疗机构的疏忽大意等过失行为,导致出现医疗事故,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有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