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能直接执行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能直接执行吗?
  
  一、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能直接执行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本案的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根据法院判决的具体要求来执行财产的清偿,同时也可以对属于被执行人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清偿任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配偶的财产进行清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条件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释明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一、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公民的遗嘱能力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


·一、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代理词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代理词怎么写?交通事故伤残代理词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的写法是:(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刑法......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没有依据的,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


·海誓山盟
      海誓山盟,有时只是一时的情生意动,结婚后的日日夜夜,却不能总如初见时的那般浪漫,当两人的温情被日复一日的争吵,冷漠,猜疑消耗殆尽,离婚就成了......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由于房产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买家能够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对其他买方......


·女方争夺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争夺子女抚养权吗?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二、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一、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抢劫罪一般怎么量刑
      依照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