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
  
  一、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两年不能行政处罚,具体理由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包括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一般规定
  
  1、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
  
  2、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行政机关应当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二)罚款的收缴
  
  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对上述原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和收缴办法办理。
  
  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返还。
  
  (三)行政强制措施
  
  除经申请和批准当事人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以外,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故此任何已经超过此时效的违法行为,不管造成了多么严重的不良后果,都不会受到诸如被罚款等的行政处罚。对于行政机构的职员来说,为了避免自己被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了解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等相关事项是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杀人多久能宣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意杀人案件应该在受理案件二个月内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一、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如果条件符合的话,由军事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驾驶员肯定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不承担责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机动......


·辞退员工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处理?
      一、辞退员工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处理?应当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得知,其中有关征地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征地补偿是什么?其标准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


·交通事故中牙齿损伤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
      交通事故中牙齿损伤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认定,另外保险赔偿也是有不同的限额赔偿规定的,具体理赔程序是:1、向保险公司报......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


·财产侵权赔偿代理词都有哪些含义?
      财产侵权这个名词我们您可能还不太熟悉,但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他人非法利用不是自己的财产进行谋取利益,或故意毁坏别人的财产。这类犯罪活动,那......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城市当中随处可见的商业写字楼的用途,一般都是出租给其他公司作为办公楼的,这些公司等于实际上也是租用的该片......


·在我国肇东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肇东的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