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二、写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重要性以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和无过错解除。因劳动者过错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需写明,尤其是对于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要写明解除的真实理由。因为解除理由的不同,关系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尤其是对于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做好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的收集及保存。对于劳动者来说,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借故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要领取失业救济金,也需要合理的解除理由,在寻找新工作时,上一份工作的解除原因未写明也可能对下一份工作产生影响,所以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至关重要。综上可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还是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准,按照实际解除的理由进行填写,这不仅是出于诚信原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在后续过程中产生纠纷,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当今,医患纠纷是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生与患者本应是救护与被救护的关系,但由于思想观念的差异,加之部分医患之间缺少沟通,容易产生误会,导......


·诈骗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认定数额?
      诈骗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认定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与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只要进行了诈骗的犯罪事实并获得了诈骗财物,即使只有一块钱也构成了诈骗既......


·公安机关多久送检察院批捕?
      一、公安机关多久送检察院批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


·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
      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无论是罪犯还是证人,都应当注重事实,如果作证作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录口供的程序,......


·离婚后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吗
      夫妻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的分居,此时双方虽然可能暂停履行了夫妻义务,但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仍旧是存在的,所以在这段期间获得的收入很多都是会......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现在许多公司加班已经变成常态,因为加班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劳动权益,并且长期加班的话有些员工也会吃不消,所......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签订的合同,当毕业生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一、合同法的效力1、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


·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被辞退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发放3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满两年的,发放......


·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知双方感情的丢失,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费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就无法正常支付孩子的日常费用。因此法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