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交房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可以,未交房卖掉新房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买方要能接受没有房产证、没有现房这么一个交易状态能完全配合。2、直接和买方去售楼部那里更名就可以。3、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缴纳任何税费。4、更名完成后,出房产证的话就是以新业主的名字出了。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很多朋友在开车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违章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并没有被车主发现,继续进行着违章行为。有的车主由于对别的......


·2023年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刑法》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一、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如果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处理?
      如果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处理?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将案件移送管辖,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话,则可以向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租赁申请。这种情况下也是......


·一、离婚时什么算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什么算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集团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是否有效?
      集团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是否有效?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需要在合理期限范围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合法的民事权益。公司发展到一定规......


·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区别
      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区别一、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的区别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