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罪被羁押谁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即私募基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一、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个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基本都是由用人单位做出的。但您也不要忽略,其实劳动者个人而要是可以做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那么......


·民法中的抗辩权的特征和类型
      民法中的抗辩权的特征和类型抗辩权是承认他人请求权的存在,但是拒绝履行而产生的一种权力,通常发生法庭上双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利益阻......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


·怎么和工地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


·?
      ?一、首付没有钱怎么买房子?1、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那么可以考虑找他们求助。但是要记得:向亲朋好友借钱要衡量对方的经济状况,......


·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一、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


·订立那种遗嘱法律效率最高
      那种遗嘱法律效率最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标准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标准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对于股权的知识相信很多人都很了解了,现在经济水平提高了,很多人都有个人持股,我们知道,一般个人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