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社保能做工伤认定吗?

没有社保能做工伤认定吗?没有交社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的向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有多处生产经营地的,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2、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3、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联系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受理。如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职员在工作场所受伤之后,若是想要获得单位或者是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赔偿金,是需要先做工伤认定的,经专业机构确定为是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职员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一、关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


·企业注册资本如何能正常使用?
      企业注册资本如何能正常使用?公司注册成功后,把钱转入基本户,就可以使用公司的注册资金了。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减少的,但资金是流动的。你账户上资金......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偷窥违法吗?
      到了夏天,很多女生穿的比较清凉,这就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制造了偷窥的机会。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女生在公共场所被人偷窥的事情。偷窥对当事人......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


·起诉探视权需要证据吗?
      起诉探视权需要证据吗起诉探视权是需要证据的。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实践中,解决借款纠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比如: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注意相......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