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一方借款是否是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在当代的社会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大量债务方面的问题,最好还是予以协商,确定由谁来进行还款,或者是双方当事人的还款比例具体是多少,主要还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双方共同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公司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有自己的认识的,对于公司我们国家是有着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管理的。公司法其实对于公司来说非常......
·国家征收土地果树赔偿价格的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果树赔偿价格的规定?虽然我们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但是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像房子、设施、果树等等,在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
·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可以在书写离婚诉讼书之......
·自己无罪被判有罪怎么办
可以提起上诉。被告人本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的形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
·批捕前调解好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批捕前调解好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调解,但是调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调解,《刑......
·检察院不予批捕法院怎么判?
因如何判决就要看实际案件的情况,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决;刑事案件是如何定罪量刑的:(一)、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购房之后会得到相应新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我们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