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规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规则是什么?
  
  一、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规则是什么?
  
  《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过错推定的规定具体如下:
  
  1、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4、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5、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6、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7、堆放物侵权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林木折断侵权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
  
  在当代的时候,我们国家的侵权责任在进行承担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把握法律的规定。比如说有侵权或者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以及过错推定的责任,过错推定就是从一开始默认行为人是具有过错的,之后应当由行为人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社会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社会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社会人欠钱不还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的各项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注意证据和时效。2、向......


·辩护人的辩护词告知家属吗?
      辩护人的辩护词告知家属吗?一、辩护人的辩护词告知家属吗?需要告知,律师的刑事辩护词能让家属看,并且可以事先征求家属的意见。但是律师有独立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获得属于父母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


·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不能,一般银行不会给这样的宅基地以及房屋,都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规定:第一百......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


·遗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合法的收养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合法的收养手续是如何规定的一、合法的收养手续是如何规定的?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是属于无偿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


·欠款到期不还者多久可提起诉讼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在借款时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在约定的日期到期后没有归还的,就可以起诉;借款时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但......


·离婚国外财产举证有必要吗?
      离婚国外财产举证有必要吗?离婚双方非同一个国家的在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时需要进行财产举证。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