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一般来说,并购交易由于牵涉到的资金非常巨大,选择哪种融资模式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并购交易中比较常用的融资手段就是并购贷款。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小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并购贷款的定义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国务院部署的“金融国九条”第五条中明确提出“通过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并购贷款的模式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PE
  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推测。近几年,我国并购交易量的呈现上升的趋势,但并购贷款对于我国政府和银行而言并不属于熟悉业务。如有您有一些关于并购贷款模式或者关于并购贷款的其他疑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订幼儿园合同单方面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签订幼儿园合同单方面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支付教育经费,那么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教育经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规......


·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
      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的是什么?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又称“亲笔遗嘱”、“自笔无证书遗嘱”、“无见证自书遗嘱”。书面遗嘱形式的一种。由遗嘱人本......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一、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一)发明专利的申请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而作为劳动者,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就要了解清楚哪些劳......


·土地使用证名字错误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名字错误怎么办?我国公民对于土地只拥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而拥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会遇到一......


·在我国网络诈骗5万判多少
      在我国网络诈骗5万判多少年生活中关于诈骗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层出不穷。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又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对于这种违法犯罪的......


·(一)以个人名义买房、公司名义买房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以个人名义买房、公司名义买房两者有什么区别?以公司的名义买房不受政策限制,房子属于公司资产还可以冲抵一部分费用,合理的操作方式能够避开......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且确认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里面的规定来办理继承。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几种......


·杀人逃逸20年后怎么判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