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是什么?

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是什么?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只能是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婚姻无效的相关认定,是需要按照上述具体的条件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因一方胁迫而进行结婚的,那么该婚姻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认定,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业进行判决婚姻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邮币卡非法集资判刑多久?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不少老百姓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非法集资的形式也很多,其中包括邮币卡交易平台。这些平台通过发售所谓的高价值的邮币卡,......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一、公司注册法律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公司名称组成:北京(北京市)+太平洋+科技+有......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一、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它决定了知......


·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托管资格?
      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托管资格?一、私募基金托管1、私募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公私财物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2023骗多少钱算是诈骗罪?
      骗多少钱算是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我国正在推行的针对参与劳动的人的一种补偿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会写明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但是也会出现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