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伤残鉴定是如何收费的?

伤残鉴定是如何收费的?
  
  一、伤残鉴定是如何收费的?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元。
  
  二、工伤伤残鉴定具体如何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都有哪些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


·私募基金受谁监管?有什么原则?
      私募基金受谁监管?有什么原则?一、私募基金受谁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一、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


·一、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
      一、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拘留是被执行人无钱款支付或拒不交付的情况下才会适用。一般拘留为15天,不会连续拘留。如长期......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偷税漏税20万什么罪判几年
      偷税漏税20万什么罪判几年?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如何判断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如何判断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一、如何判断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拿结婚证之后离婚退彩礼吗?
      一、拿结婚证之后离婚退彩礼吗?拿结婚证之后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


·代位继承与抚恤金有关系吗?
      代位继承与抚恤金有关系吗?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