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办理的是预售许可证,而实际办理这个预售许可证的,也是需要开发商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二、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应该应该注意满足规定的条件,只有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


·版权常见的侵权行为?
      版权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一、版权常见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


·环境侵权案件中财产损失的计算
      财产损失是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以及为保护财产免受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还可以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间......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回迁房是没有有购房发票的,但是应当有合同和协议。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


·打架钱丢了没直接证据咋办
      打架钱丢了没直接证据咋办打架钱丢了没直接证据咋办?生活中,经常听到有人不经意间东西丢了,又没有证据证明被谁偷走了,碰到这种情况咋办,有哪些办......


·一、醉驾影响后代的什么方面?
      一、醉驾影响后代的什么方面?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最终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会影响......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进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


·工伤鉴定后要上班吗?《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受伤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遇到工伤,合理就医后的首要事情当然是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也有网友存在工伤鉴定后要上班吗这样的困......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拆房屋的,房屋拆迁要先补偿后拆迁,强拆房屋要......


·继母继父是抚养权的承担者吗
      在日常生活中,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的婚姻是自由和自愿的。由于离婚和再婚这种现象的存在,所以在家庭中,也存在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