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
  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合同解除的性质是什么?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整。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为避免当事人滥用合同解除制度,从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禁止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所谓法定解除,是指由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行为。3、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我国法律没有采纳当然解除主义,即具备合同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行为。合同解
  除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二种是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解除方必须具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没有解
  除权的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消灭。理论上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权的效力是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所谓
  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是指当事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亦即合同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权的效力是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所谓合同关系向将
  来消灭,是指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合同解除前的关系仍然存在,亦即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解除的性质是什么?除了上述给与的关于终于劳动合同和解聘之间存在的本质区别之外,事实上,两种表达方式体现在具体的通知书上也有具体格式的不同。这个方面的区别也需要咱们在具体的操作中有所注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


·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您不要小看二手房交易,近年来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着实让二手房交易火了一把。对于购房者来讲,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


·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车怎么办?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否则将每天加处罚款的百分之三,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另外,驾驶人、车主......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一般都是在公司当中的核心管理层、骨干等人员才会接触到关于期权交易的,而且在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期权池,期权池在公司的整体股份当中占......


·子女怎么起诉父母要抚养费
      在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这一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子女的抚养费理应有父母双方一同支付,如果双方父母离婚,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大部分是由不抚养......


·当事人起诉要找律师吗?
      当事人起诉要找律师吗?起诉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律师是法律职业者,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关......


·办理结婚证流程?
      办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一、办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一、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购房合同卖方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