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二手房贷款未批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贷款未批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是什么?(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过程经常出现房屋交付的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的状况,开发商这时常常会找各种借......


·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进行生活,而对于另一方来讲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我们知道......


·我国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来看,其实我国并没有规定结婚彩礼是男女结婚的必经环节,也就是说实践中那些支付了结婚彩礼的男女,一般......


·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一、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我国法律严格规定的相应的权利划分范围与权力相对人,很多时候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混淆,出现了类似像无权代理、无权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要根据合同性质分析,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
      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自诉案件针对于比较轻的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对......


·规定的自诉案件都有哪些分类
      规定的自诉案件都有哪些分类一、规定的自诉案件都有哪些分类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集资诈骗案会无期羁押吗?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的手段进行的非法活动,在借款关系中,对借款人的利益损害非常巨大,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集资诈骗罪取消死......


·一、工地不做了工地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一、工地不做了工地老板不给钱怎么办?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