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共安全。因为即使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但其生产、销售、购买及使用行为已经是对医疗用品专门管理制度的严重损害。但《刑法》并没有将此作为该罪处理。可见在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这两者中,立法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护后者。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
  
  (2)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既可是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也可是未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刑法》所关注的是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的质量。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在第二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仅要有购买行为,而且要有使用行为。该罪是一种结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结果时才可以成立。
  
  3、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4、主观要件
  
  该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医院在购买医用器材的时候,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购买的器材是符合质量规定的,这是由于若是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器材,或者是使用没有相关效用的器材,是会增加发生医疗纠纷的概率的。若是在购买之后发现器材不合格的,可以找销售者理赔,但是不得将此器材售卖出去,否则售卖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相信您都清楚,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主要是为了通过鉴定的结果来对事故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由此可见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是多么的重要,而要是在鉴定过程中弄......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个人工伤认定范本怎么书写?
      在工作中,一旦劳动者发生收到伤害,应及时申请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中,工伤认定申请书是申请工伤鉴定的必要材料。那么如何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


·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
      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不是的,共犯是共同犯罪的,帮助犯应该列为给主犯提供帮助的从犯,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法集资老板跑了员工怎么办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中,各种的经营模式在不断的更新,就是因为如此,就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开始专市场经济的空子。表面上看虽为正规的公司,实际上做的是......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直以来您比较熟知的投资方式就是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同时在我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


·民事诉讼委托程序中委托书多久到?
      民事诉讼,相信您并不陌生,这是在我们的全力遭到侵害的时候保护自己的一种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在整个民事诉讼的流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民事诉......


·交通事故后协商不成如何处理
      最初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多数人还是愿意协商解决,毕竟走法律程序还是特别的麻烦,也耽误自己的时间、精力。但要是交通事故后协商不成的......


·法律上黑户如何收社会抚养费
      黑户的定义有很多种,当然都是代表着贬义的色彩。有种“黑户”,指的是在如今法律的规定下,没有合法的户口登记入册的人员。作为世界第一大人口国,我......


·一、法律规定日租房合法吗?
      一、法律规定日租房合法吗?合法的。1、租房的期限由双方自己约定,双方会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法律租房最短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应采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