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一、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规定,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对偷越我国边境的人员故意放行的,就涉嫌刑事犯罪,具体的判刑标准就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违法放行人数、放行次数都会影响量刑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
      ?一、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有误工费吗?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就不能请求误工费。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并已经实际参加工作(如提供工作......


·涉黄保释要用户口本吗
      不需要,户口本只是反映是否有固定的住处,实践中一般提交身份证也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现如今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简单的来说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或者职业病伤害。现在在我国因公受伤是......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1.有无犯罪事实;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3.现有证据所能证......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一、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公司偷税数额较大会公安机关立案的,法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而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的,按照......


·对方不离婚有什么办法可以达到离婚目的吗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要是双方都能达成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执行固定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是不会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后肇事司机必然需要在经济上对家属进行经济赔偿,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则是经济赔偿的关键要素,直接关系到伤亡家属可以得到......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一、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工作生活中总有人不小心工作导致自身受到一些伤害,通俗来讲就是受了工伤,从本质上来说受到这种伤害并不是我们自己想导致的,而是工作中意外而导致的......


·酒驾撞死人同车人有责任吗
      酒驾撞死人同车人有责任吗一、酒驾撞死人同车人有责任吗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