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二、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规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院的量刑规则是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所以,就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官没有权利凭个人感觉随便确定判刑标准,如果有毒有害食品造成有人死亡,按照规定,是根据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依据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


·网贷逾期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网贷逾期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一、网贷逾期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吗?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吗?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吗?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发......


·生活中会有很多的离婚现象
      生活中会有很多的离婚现象。但是离婚又分为双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后者则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达成协商不能达到的结果。与此同时,诉讼就会产......


·河北省农民出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河北省农民出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


·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处罚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


·建设工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建设工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明确履......


·与分公司签合同应注意哪些
      与分公司签合同应注意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合同范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哪些行为算自首
      哪些行为算自首  我们都知道,犯罪行为人能够投案自首的,对行为人之后的量刑有一定的作用,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也可以免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