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4、主观要件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并不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才构成犯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在100份以上,或者发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2~7年不等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孩子18岁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婚时,孩子可能已经成年了,如此在离婚时一般就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是,离婚必然涉及夫......


·绑架蓄意伤害罪最少判多少年?
      绑架蓄意伤害罪最少判多少年?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判几年
      如果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其实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不过要经过专业的认定,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才......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当事人互负债的时候,是会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在我国传统的民法上,那些在同一时间内履行抗辩权的和那些不安......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期限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


·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城市面积在不断的扩大。但在经济告诉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在不停地涌现当中。农村乡镇向城镇化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的变更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变更之后的法人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不能马虎。有限责任公司法......


·并购基金收益能有多少个盈利模式?
      并购基金收益能有多少个盈利模式?并购基金是专注于收购目标企业的基金,其操作手法主要是收购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对目标企业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从而......


·民事诉讼法一审流程是什么样的?
      国家对于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有一定的规定,并不是随时都能可以进行民事诉讼,那么今天我们就讲一下,对于民事诉讼的一审流程是什么样的?根据相关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