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人为操作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人为操作吗?交通事故伤残是不能人为操作的,需要到司法机关或者具备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处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人员伤残的,应当在医疗结束后,向上述部门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其鉴定的结果是关系到最后的伤残赔偿情况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是需要写的,在订立遗嘱的地候就需要把被继承者的信息全部的写在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私人借钱不还如何处理?
      私人借钱不还如何处理?1、跟欠款人私下沟通还款首先可以电话沟通,或者当面沟通具体的还款时间,如果过了约定还款时间还不还款,那么可以进行下一......


·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怎样申诉?
      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怎样申诉?民事案件申诉期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两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拐骗未成年少女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应该如何解决商标名称侵权
      应该如何解决商标名称侵权?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


·一、乘坐出租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乘坐出租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


·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错误拘留的情况虽然不常见,但是在当前社会还是有不少人受到这方面的影响,生活中并没有做犯法的事情而被行政拘留,影响自身的正常工作生活,自身的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