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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哪些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哪些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原因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1、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3、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擅自更改招标文件或者金额的行为被行业所不齿,没收投标保证金更可谓是行业中的大忌,所以说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还是要以诚信为基本原则。在签署文件的时候要逐条分类并仔细检查,签字过后在进行修改就是犯规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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