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的量刑幅度,要根据生产销售的假药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但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就算是生产销售的假药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会被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以后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以后赌债务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当事人在遇到纠纷后向法院起诉的,是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纠纷,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诉讼费。但是这个打官司诉讼......


·因公外出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因公外出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一、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


·土地纠纷找律师需要花多少钱?
      土地纠纷找律师需要花多少钱?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


·斗殴赔偿责任比例是多少?
      我国的人身赔偿解释条例对于斗殴赔偿责任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打架斗殴的赔偿需要视受害人的受伤的程度而定,如果受害人受伤程度比较轻的,对于......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一、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定。该法......


·一、孩子18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孩子18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购房需知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原则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很多朋友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发现该房屋正在处于被他人租赁的一种状态,此时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原则可千万要注意了,那么购房需知买卖不破租赁合......


·司法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司法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行为人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