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三、对私放在押人员的嫌疑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范围,但是,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确定对嫌疑人的量刑标准的,如果工作人员是因为收取了贿赂才私放在押人员的,应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防止第三方对土地主张权益,一般都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同的主体办理证件的流程是不同,且还跟通......


·如何解决集体企业拆迁款的归属问题?
      如何解决集体企业拆迁款的归属问题?一、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集体企业的拆迁补偿款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依据......


·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打麻将、打牌是不少人的娱乐方式,如果仅仅是娱乐,是法律允许的。而有的人却是从事赌博,在家里开一个小场地,供他人进行赌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


·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各省都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适应本省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乐清市地处浙江,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


·只撞车了逃逸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合同诈骗罪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是受害者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法庭宣判完毕之后单独......


·合作作品署名权顺序的依据是什么?
      合作作品署名权顺序的依据是什么?按照贡献大小署名,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资金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许多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漂白难度越来越大,追缴这些违法所得已成为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仍然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