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饮酒驾车事故怎么赔偿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办理离婚一定要到原结婚登记地办吗
      办理离婚一定要到原结婚登记地办吗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2、母公司与......


·行政处罚相对人唯一吗?
      我国的法律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相关组织或集体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处罚,并且应按照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既然有行政处罚,......


·年龄13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任何用人单位都是不允许雇佣未满16周岁的儿童的,无论是儿童及其监护人还是雇主都必须对这有深刻的认识,不然将会给监护人以及雇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


·滁洲市醉驾致人轻伤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滁洲市醉驾致人轻伤会进行怎样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才是追诉的标准,一人轻伤不够刑事追诉的标准,不够立案标准,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离婚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不是简单的两个人分开了,离婚面临的问题很多,您除了要处理好财产的问题,防止纠纷发生,如果婚后有孩子的,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费的有关问题,根......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有效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合同的形式也有很多种,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有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条件主要包括购买价格,认购比例,认购期间。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


·电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是怎样的?
      电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是怎样的?电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般会被判处支付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


·单位受贿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针对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当中是包括单位受贿的,单位受贿和单纯的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和立案标准都不一样。同时在针对单位受贿罪进行起诉的时候,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