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区别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区别都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合同法》、《仲裁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适用的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5、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二、哪些纠纷不在经济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放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二是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经济仲裁案件的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一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要拘留多长时间
      醉酒驾驶要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


·一、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一、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由谁支付?工伤的赔偿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


·民事诉讼再审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条件有哪些?2017民事诉讼再审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


·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类型的犯罪也在渐渐兴起,较为常见的就是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我们想要投资获利的心理,来骗取我们......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一、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


·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什么?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注册资本包括净资产。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区别是注册资本是企业在工商登记时记载......


·二轮辩护意见书结构有几部分?
      二轮辩护意见书结构有几部分?一、二轮辩护意见书结构有几部分?基础之辩;程序之辩;事实之辩;证据之便,法理之辩;公义之辩。很多著名大律师辩护词的......


·一、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


·法院可否退回补充侦查?
      一、法院可否退回补充侦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卫生局怎么处理举报非法行医?
      卫生局怎么处理举报非法行医?一、卫生局怎么处理举报非法行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