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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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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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