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欺诈发行股票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应当对行为人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你知道什么是赠与合同吗?实践中,在赠送他人价值大的物品时,最好签订一份赠与合同,这样日后产生纠纷也能保护自己的利益。那......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
      商业险无证驾驶赔付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


·只有等到了强拆,才去维权吗?
      只有等到了强拆,才去维权吗?一、只有等到了强拆,才去维权吗?依据我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不只是到了强拆才能去维权的,如果征收拆迁部门有侵犯被......


·经济案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济案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经济案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经济案仲裁律师收费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一、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的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务债权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


·欠钱不还不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执行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不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法院相关负责......


·期权费的决定因素有哪些
      期权费的决定因素:1、期权合约的有效期。有效期限越长,买主选择的余地越大,市场价格向买主所期望的方向变动的可能性越高,期权费越高;反之,有效期......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和单位合法,具有主体资格;单位规章适合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单位业务之一;单位给予劳动者报酬。劳......


·破产清算注意问题有哪些
      破产清算注意问题有哪些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在程序上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使破产企业的债权得到最大......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时间内又犯事的如何处理通常在取保候审期间取保人又犯事的,我们都会理解为其又有新的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进行处理才好呢,是否还可以继续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