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必要批准、登记手续,始为生效。未经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无效变更。
   一、合同变更应当注意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同于合同解除
  2、注意合同变更后的担保问题
  合同变更时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在承担担保责任。
  3、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合同关系的存在
  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合同变更人首要条件,没有合同关系的存在,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问题。合同变更的时间,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全责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均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是变更合同的唯一方式。但按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的、是法定的合同变更,不受合同法第77条和78条规定之约束。
  合同变更协议的形式,一般应当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如果原合同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则合同变更协议也应用书面形式。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在变更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变更,必须产生使合同的内容改变的效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同的变更。对合同的变更应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为准。从变更协议的内容即可看出合同内容是否改变,是否达到了合同变更的目的与效果。
  (四)合同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
  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违背法律。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履行批准手续或者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在达成合同变更协议后应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否则产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仅对变更部分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这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2、仅对未履行的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效力
  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有效,不对合同已经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变更以前,一方因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因合同发生了变更而受有影响,但是合同的变更协议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处理的除外。
   以上就是对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回答。任何合同的变更必须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否则就会构成合同的违约行为。另外,在合同中,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清晰准确,否则将视为未变更。当合同变更后,合同双方就应该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进行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实习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实习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实习期可以随时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公司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没有参与听证,违法吗?
      一、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没有参与听证,违法吗?  具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是否违法:在房屋拆迁之前进行听证的,行政机关要在进行听主证前七天通......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一、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交换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


·注册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理赔往往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也是可以在购买保险的范围内要求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理赔。但此时需要提供理赔的材料才行,那......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


·夫妻离婚房子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普通公民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谁也不想把房子的产权无缘无故的让出去,而且本身有的时候房产就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一、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结婚彩礼离婚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
      结婚彩礼离婚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洛阳经济使用房土地使用金怎么算?
      洛阳经济使用房土地使用金怎么算?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的分类与计算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