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变更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哪些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哪些可以变更合同? 一、可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二、变更合同范本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整理的有关于变更合同范本的一些知识,从中不难发现,可变更撤销的合同的知识,以及法律规定,在维权方面可以借鉴。最后的变更合同范本也是可以给读者们学习,其中的细节都是需要注意的,以及相对应的格式,都可以作为借鉴。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疑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协议双方:债权人(以下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乙方在___年___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


·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包括哪些?
      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包括哪些?随着现代社会环境情况的不断恶劣,针对这种现象,环境诉讼也就顺应形势而出现,环境诉讼分为几种形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


·财产继承权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侵犯后如何处理?
      财产继承权是指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依据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的合法遗嘱而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由于利益冲突的时候......


·建设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千秋大业。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和
      建设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千秋大业。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所......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


·死亡抚恤金提存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导致死亡,企业会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等。如果属于工伤,还会按照工伤保险支付赔偿金。通常,领取职工死亡抚恤金的......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通常股东个人、公司都属于债务人,此类共同债务需要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1、共同债务人......


·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怎么规定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


·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哪些等级?会有什么处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子女探视时间的规定是,探视的频率至少一个月一次,每次的探视时间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在探视问题上,父母也应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