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弹药等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非法运输弹药的行为,一方面是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犯,另一方面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相关情况可以基于上述立案标准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产品检验合格证,如何办理产品合格证?
什么是产品检验合格证,如何办理产品合格证?我们知道,为了保证购买的产品的和个性,生产者会在自己的产品上附上一份产品检验合格证。生活中,很多商......
·对于按揭房可以加小孩名吗?
对于按揭房可以加小孩名吗?可以加孩子的名字,可以作为共同买房产权人加上。但在贷款买房时需要确定各自产权比例。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超出本机关......
·司法鉴定程序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时就需要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如今,司法鉴定在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起到了巨......
·一、交通事故伤开颅后多长时间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伤开颅后多长时间能评残?应当在医疗救治结合后三个月内进行评残,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
·自己上班时候眼睛进异物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上班时候眼睛进异物算不算工伤你这个算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关于房子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您都知道,不一样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这是我们国家为了防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滥......
·缓刑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由于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因此就让人感觉这并不是刑事处罚,毕竟罪犯也没有实际到监狱服刑。那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到底缓刑是否属于......
·构成正当防卫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时候,需要看实际的......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都有过错的,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