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怎么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如果在医疗过程中遇到医疗过失,当事人会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这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做相应的鉴定来证明确实存......
·逃避关税构成什么罪
逃避海关关税定逃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分?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
·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是否有影响
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是否有影响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
·继续履行合同有没有诉讼时效?
继续履行合同有没有诉讼时效?对方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合同期满后再去起诉,继......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拆迁厂房或者拆迁别的地方都需要补偿一定的金钱。并且我国法律严格的规定了拆迁厂房标准的补偿标准......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以后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方如果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因为抚养自己的孩子是父母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不承担起自己的法定......
·最高法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最高法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重新出具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借贷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签订,但如果涉及到一方私自更改条款签订借条的,......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
·教师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教师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死亡抚恤金,应该叫做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