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务员辞职批了档案怎么办

公务员辞职批了档案怎么办
  
  经批准辞职的公务员,人事档案,有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将其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暂无接收单位的,将其档案转交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存放。
  
  档案的处理,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或查询原先单位是怎么处理人事档案的。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


·一、醉驾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


·如果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
      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不合法的,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租处理,二房东一般是指非产权人本人租,是有人从房东处承租了房产,再转租给其他人的人......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


·认定索贿受贿的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贿赂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厉的禁止的,因为通常贿赂行为都伴随着一些非法利益的获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规定了刑法中有受贿罪。当然这些罪名的规定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分居几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财产、子女抚养作出协商即可。诉讼离婚分居时间满两年或者能够证明夫妻......


·借款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一、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手指骨折属于十级伤残,故意伤害致人手指骨折的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朋友圈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一、朋友圈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可以直接向微信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影视版权交易是什么意思 一、影视版权交易是什么意思?
      影视版权交易是什么意思一、影视版权交易是什么意思?版权交易指作品版权中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通过版权许可或版权转让的方式,以获取相应经济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