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交证明时借条能用复印件吗?

提交证明时借条能用复印件吗?借条复印件没有用。通常情况下,借条复印件证明力不够,法院处理案件时内一般要求原件,欠款方不愿容意还款时,仅有借条复印件时,该复印件无效,应当收集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果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二)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三)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二、民事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综合上面所说的,案件的判决是取决于是否有合法的证据,而对于证据的要求也必须是原件,如果确定原件取证比较困难的话,那么也需要有其它的证据来进行支撑,所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就一定要找齐证据,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
      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需要做过工伤认定才知道,如果是公司组织的带有团建、拓展等工作性质的聚餐活动,应认定为工伤。《......


·常见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什么
      常见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什么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


·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
      一、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坐牢后没有退休工资,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规定......


·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核吗
      现在很多人的维权意识都很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而接下来谈到的软件著作权问题就与之类似,很多人会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进行软......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


·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应当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管辖权异议建立在法院已经受理该案的情况下,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后就......


·非法集资公司员工抓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参与了非法集资行为的,符合逮捕条件的,则可以抓捕该嫌疑人。如果该员工不能同时满足参与了非法集资行为,且满足逮捕条件的,则......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
      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可以的。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