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我们想要在正规得到国家认可的单位工作,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工作,最基本的一条就是需要年满18周岁,如果没有成年,公司也......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一、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


·在我国财产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财产侵权赔偿这在生活当中本来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了,财产侵权的内容是非常的广泛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财产侵权赔偿一般都是......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现在房价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渐兴起,房地产最近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想要房地产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哪些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


·公司债务转让证明的介绍
      公司债务转让证明的介绍一、证明的注意事项: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是因为这样可以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


·在家中一起打麻将违法吗?
      在家中一起打麻将违法吗?一般不犯法,但是如果用来赌博就是犯法,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和家人之间带金......


·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
      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


·加班费按无锡市最低工资合法吗
      加班费按无锡市最低工资合法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