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律师费诉讼费怎么写?

借条律师费诉讼费怎么写?涉及到借条中对律师费或者诉讼费进行认定的,显然是需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书写,借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书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二、借条的身份认定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给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条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但相关涉及到具体的内容,如发生矛盾纠纷后提出起诉的具体诉讼费以及律师费,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持刀勒索抢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持刀勒索抢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持刀勒索抢劫会受到的处罚根据现场及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抢劫罪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


·2023年新道交法吊销驾照的情形有哪些
      新道交法吊销驾照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


·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


·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国内的建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但是一些人为了从中谋取非法盈利,建筑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还危及......


·股票交易费用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股票交易费用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同股票一样,期货也是一种投资理财工具,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参加期货交易,用途很广,包括套利、套期保值等......


·小孩社会抚养费一般罚款多少?
      我国是人口大国,在有限的土地上为了达到均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生育,“超生早育”等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什么遗失物与遗忘物有着对于失主在丧失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力的程度上的区别。遗失物指失主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力,遗忘物是指......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
      工程建设是整个城市建设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工程建设当中,对于质量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工程建设通常会设计楼群或者是建筑物,如果在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