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拿别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吗

不能贷款。产权人未提供书面委托,或出具同意将所属房产用于给第三方进行抵押贷款的说明材料,另一方无法用非本人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房产证简介: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深圳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深圳社保补缴怎么办理?农民可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费众所周知,社保一般都是通过单位缴纳,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帮助职......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


·试用期辞退有员工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有员工补偿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


·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但是对于非法拘禁犯罪来讲,其并不在此列。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


·刑诉法10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到很多关键的日期,比如三天、七天和一个月等。比如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刑事案件后,检察院会在三日内决定是否起诉。关于期间的规......


·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


·取保候审金退还后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金退还只能说明没有违反刑诉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不能说明就是无罪等,因此是否撤案是需要看实际的案情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


·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
      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一、村委会征地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个分支,一般是家庭用电,比如照明。既然是工程,就一定有其质量标准,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细节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