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写诉讼书样板

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九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应当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和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内容叙写。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
  (四)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及认定的罪名、处罚条款、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被告人真实姓名、住址无法查清的,应当按其绰号或者自报的姓名、住址制作起诉书,并在起诉书中注明。被告人自报的姓名可能造成损害他人名誉、败坏道德风俗等不良影响的,可以对被告人编号并按编号制作起诉书,并附具被告人的照片,记明足以确定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
  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涉案款物情况,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况。
  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应当列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并注明证人、鉴定人是否出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在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有两个时间概念非常重要,很多人都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那么何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两者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离婚吗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


·代通知金是可以免税的吗?
      代通知金是可以免税的吗代通知金是不能够免税的。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分项工程是指一个工程的细节,是完成一个项目的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


·耳膜穿孔最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现如今有很多的人都会发生一些耳鸣什么的,其中最常见的是就是耳膜穿孔,而且耳膜穿孔的也有很多的不同。耳膜穿孔主要是对传入的声音也有所减小,而且......


·参加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网络系统发展的很快,为很多人提供了便利,我们也都渐渐习惯了网络生活,比如网上购物。随着网上购物发展起来的还有物流行业,正是......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一、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偿代驾出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在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作为司机,是不能够在就够驾车的。所以说,假如驾驶者喝酒后,我们应该让其他人没有喝酒的人,去驾驶机动车,于是代驾就产生......


·哪些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哪些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