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再审可以提起反诉吗

1、再审时不能提起反诉。2、反诉只能在一审案件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关法院拒执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拒执罪有的时候的表现手段是比较隐晦的,当事人也很有可能通过暗地操作,造成一种从表面上来看是因为一些客观事实才导致自己没有办法执行法院判决的这......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是指腓骨在受外力或者不可抗的因素下骨折,且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鉴定是否造成伤残,评出伤残等级......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从纵向来讲分为了四级,而从横向上看,则各个县市都有自己的法院。而对于一般......


·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付款条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设备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


·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 上诉要满足那些条件
      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当事人都有权利质疑一审的审判结果。但是并非所有人均可提出上诉申请,那么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适格的......


·公司入职没有劳动合同吗?
      大部分人都要经历公司入职,但是您有关注入职过程中的手续吗?比如说,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入职没有劳动合同吗?有人会问。入职过程中要不要签订......


·销赃罪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下是不满足条件的:(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


·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有凭证出借人打借条没放款还需要还款吗?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


·农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农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