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融资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进行融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的方法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2、融资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3、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等。外债登记实施细则第二条?外债系指直接从国外筹借并需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
  (二)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
  (三)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境外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银团组织等提供的贷款;
  (四)买方信贷:指发放出口信贷的外国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行提供的,用以购买出口国设备的贷款;
  (五)外国企业贷款:指境外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六)发行外币债券:指境内机构在境外资金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币表示券面金额的债券;
  (七)国际金融租赁:指境外租赁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八)延期付款:指国外出口商向国内进口部门提供的,在进口货物入境三个月以后,进口企业才对外支付货款的融通;
  (九)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指补偿贸易合同规定以现汇偿还或经批准因故将商品偿还更改为现汇偿还的债务,包括用出口收汇补偿的债务。
  (十)其他形式的外债,包括:
  1.境内金融机构吸收的境外机构或私人的外币存款;
  2.境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的借款等。此外,以下情况亦视为外债:
  1.已在境外注册的机构以各种形式调入境内,需境内机构实际偿还的债务;
  2.未在境外注册的驻外机构的对外债务;
  3.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方名义向外借款,所借款项用于企业股本以外的资金或设备投入,外方与企业间有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规定由该企业负责偿还的债务;
  4.中方为外方债务出具担保,由中方实际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
  5.外商独资企业对其母公司的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应是多少岁
      一、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应是多少岁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义务并没有任何年龄限制。当然,必须履行不等同于立即履行或任何情况下都要履行......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有哪些一、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的归责原则以无过错原则为主,以动物......


·学校用高校教师的职务发明出资是否可以
      学校用高校教师的职务发明出资是否可以?可以,《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


·还股东个人借款协议书如何书写?
      还股东个人借款协议书如何书写?一、还股东个人借款协议书如何书写?股东借款协议书范本: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该怎么办
      在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其实法官往往会进行调解,如果此时可以调解结案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当然调解之后法官也是要按照规定做出调解书,......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


·公司无偿赞助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公司无偿赞助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


·几人算团伙盗窃,如何处罚团伙盗窃
      一般,多人组织在一起实施盗窃行为的,我们就称之为团伙盗窃。那么实践中,究竟几人算团伙盗窃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而团伙实施盗窃罪的又该如何......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一、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不服的......


·一、夫妻离婚以后能继承遗产吗?
      一、夫妻离婚以后能继承遗产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离婚后属于结束了夫妻关系,双方并不是配偶,是不能继承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