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承担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会协商之后在合同当中进行书写。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呢? 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回答上述疑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连带责任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连带责任特点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含义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2、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以上就是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连带责任保证跟一般保证相比,它的责任比较重。如果债务人没法清偿债务,债务人为了保证债务能被还清,就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当债务还清他们的责任才得以解除。如果您还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


·一般收受多少钱才算受贿罪
      由于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受贿罪的量刑做出了修改,而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当中也同时对受贿罪的犯罪数额和情节进行了调整,那么就最新的规定来看,......


·一、遗嘱和赠与怎么过户房产?
      一、遗嘱和赠与怎么过户房产?(一)赠与过户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在于是否是夫妻双方均同意或者是单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在我国快速发展,给持卡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令人担心的信用卡风险,?信用卡诈骗?就是其中一种。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离婚财产转给子女手续是什么
      在我们身边,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我国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离婚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了,但是由于离婚造成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吗?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支付方式,是一种具有保证作用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中有一种不可撤销信用证,从......


·当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经济交流,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借钱不还了。对于这种民事案件,国家有相应的法条“拒......


·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一、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