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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本罪的客体认定情况
  
  1、罪体
  
  行为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这里的非法出卖或者转让,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将武器装备出售、馈赠他人,或者换取其他物品。
  
  客体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客体是军队的武器装备,即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
  
  2、罪责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卖、转让的行为会侵害部队对武器装备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刑法并未规定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罪量要素,但根据《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构成本罪:
  
  (1)非法出卖、转让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
  
  (2)非法出卖、转让子弹10发、雷管30枚、导火索和导爆索30米、炸药1千克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
  
  (3)非法出卖、转让其他武器装备的;
  
  (4)非法出卖武器、装备零部件及维修器材和设备,致使武器装备报废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对于非法出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情况,在我国法律上认定是比较严的,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的行为,是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安全影响的,所以司法机关应当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控制,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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