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在进行保护的时候虽然保护时间都是10年,但具体的保护范围就不太一样了,那么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些驰名商标虽未在中国注册,但其真正拥有者是长期使用并为培养该商标声誉付出努力的经营者,当驰名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或使用时,必然对该驰名商标及其拥有者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因而有必要对商标注册制作出例外规定,即根据具体情况商标权也可因其驰名而取得。《商标法》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示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如果一个驰名商标原本缺乏显著性,但由于长期广泛使用而广而周知,一般驰给予注册,如“青岛”啤酒、可口可乐,虽然反映了地理名称和原料,但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备识别性,也被予以注册。
  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赋予了驰名商标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实现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以上就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介绍,同时带来的还有关于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很显然,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要比注册商标更多、更全面的,但驰名商标的认定也是更为严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意定监护的监督人是谁?
      意定监护的监督人是谁?意定监护的监督人是谁?监护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的配套制度,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


·什么情况下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什么情况下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为免疑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或......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模板工程可以说在施工的工程当中要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项工程了,当然和其他的施工工程一样,模板工程......


·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
      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建筑物,可以是我们的房屋、可以是写字楼、也可以是大型的娱乐场所。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不去的地方。若其工程质量......


·国庆加班费该怎么给?
      国庆加班费该怎么给?有什么条文规定国庆安排加班的,法定节假日期间,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余调休日安排加班的,且......


·马德里国际注册国际公告如何查询?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根据一九八九年......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呢?这就涉及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既然都是丈夫的问题,那么作为妻子有没......


·16周岁算不算未成年人
      16周岁是未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