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存在从重、从轻量刑情节该如何处理
      针对同一个刑事被告人,在同一起刑事案件中,可能既有从重量刑情节,同时有存在从轻量刑情节。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从重和从轻就抵销了呢?当然不是的,那......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现在我国多数的普通公民根本就不具备保护知识产权的这样一种意识,还是因为多数人都没有能够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怎么向征收方索赔?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怎么向征收方索赔?首先,被征收方可以在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一、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


·一、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配?
      一、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


·重婚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2023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移送标准是多少?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移送标准是多少?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移送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孩子的监护人能填奶奶或爷爷吗?
      孩子的监护人能填奶奶或爷爷吗在父母健全并且有监护能力时应该填写父母的名字,如果父母不在了或者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填有亲属关系的爷爷奶奶......


·职务侵占罪多少元构成犯罪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构成犯罪。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