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未遂不予立案

刑法中,只有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的标准,人民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对于绑架罪来说,也分为很多种情况,比如绑架未遂,那绑架未遂这样的行为能立案吗?我们整理了绑架未遂不予立案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
  
  一、绑架未遂不予立案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绑架未遂已构成绑架罪。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绑架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行为,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三、绑架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也构成绑架罪,因为婴儿不具备反抗能力,所以根本无需“暴力或者胁迫”。就像本文开篇提到的那样,构成绑架罪必须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不具备这一目的,不以本罪论。
  
  以上就是对绑架未遂不予立案,绑架罪如何量刑的说明、分析,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绑架罪是一个常见罪,它的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认定起来非常复杂,我们建议您联系的在线律师 ,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第三次不会不判离。如果第三次还是不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相信打过官司的人
      相信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很多人,包括律师。在起诉状大多都有写道: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类似的字眼。然后到了结果公布的时候......


·无证驾驶车辆要受到哪些处罚
      无证驾驶车辆要受到哪些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决议现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


·订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订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的时候,除了财产分割,最重要的就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了。要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了解法官是根据什么来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接下来,就让我......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


·刑事案件抗诉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抗诉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抗诉审理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我国《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