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
  
  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3、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诋毁商誉。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商誉是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者的费用,则肇事方不需要再赔偿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


·公司被拆迁怎么赔偿
      公司被拆迁怎么赔偿最近,拆迁的补偿的问题,开始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闲聊的一个话题,很多人对于拆迁的补偿的看法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公司被拆迁怎......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一、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行纪合同是信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2]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


·我们都知道社会抚养费专门是针对那些不按照婚姻法程序走的人
      我们都知道社会抚养费专门是针对那些不按照婚姻法程序走的人,如果是违反了计划生育,那么就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对于地方乱收抚养费,而导致当事......


·取保候审期间到检察院做笔录到了哪个阶段
      取保候审期间到检察院做笔录到了哪个阶段说明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要积极配合。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还需要做笔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权利人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中......


·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者很难界定,而且很难找到具体的负责人,所以对于受害人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所以相关......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怎么算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


·嫁妆离婚财产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家庭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双方长期的矛盾没有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走向离婚的道路,我国对于离婚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对离婚......


·一、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有无误工费?
      一、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有无误工费?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如果治疗的时间确定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的。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