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二、交通责任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一)第一种情况:《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1.准备并支付定金,在售楼处销售接待办理签订《楼宇认购书》2.支付房款及换领收据3.与售楼处签《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确......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一、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年满18周岁不一定就丧失了监护权,如果年满十八岁后但是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现在在农村地区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家里面有未成年的孩子,那此时就是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飞,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其中......


·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患有哪些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
      在结婚禁止条件中,除了重婚、近亲不能结婚之外,规定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也是禁止结婚的。那么实践中,患有哪些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呢?本文将针对......


·个人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要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


·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多少钱
      有的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会再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以此来加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多少钱呢?现在,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


·交通事故伤残到哪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
      交通事故伤残到哪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