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污染超标赔偿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能够自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能够自己买房,自己装房,但如果房屋装修污染超标,人体就会受到很大的伤害,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我们为您整理了装修污染超标赔偿以及装修污染包括哪些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装修污染超标赔偿
《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当装修污染超标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当地的发展水平,以及装修污染超标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经第十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三、装修污染一般包括哪些
1、甲醛:(HCHO)是一种无色易溶有刺激性气体,可经呼吸道吸收,(其水溶液:福尔马林)可以通过消化道吸收。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体质降低,染色体异常,甚至引起鼻咽癌。一般来源于室内的装饰胶合板、劣质胶水,各类装饰材料,如贴墙布,贴墙纸,化纤地毯,泡沫朔料,油漆和涂料等,甲醛一般在在高温,高湿,负压和高装载度条件下会加剧散发。
2、T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Votatile Organic Compound的缩写,VOC在室内空气中作为异类污染物,也是属于室内装修污染的一种。由于它们单独的浓度低,但是品种非常多,一般不会逐个分开表示,以TVOC表示其总量。 TVOC包括苯、甲苯、乙酸丁酯、乙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十一烷等。室内建筑和装饰材料是空气中TVOC的主要来源。研究表明,即使室内空气中单个VOC含量都低于其限含量,但多种VOC的混合存在及其相互作用,就使危害强度增大。 TVOC表现出毒性、刺激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还会引起死亡。
3、苯:有强烈的芳香气味,甲苯,二甲苯属于苯的同系物。都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慢性中毒开始时易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和失眠,精神萎靡,过敏性湿疹等症状。来源:存在于油漆,胶,涂料,防水材料和溶剂或稀释剂。(如装修中俗称天那水和稀料)。抵挡和假冒涂料也是造成室内苯超标的重要原因。女性对苯危害较男性敏感。甲苯,二甲苯对生殖功能也有一定影响。
4、氨:无色,有强烈刺激气味,可引起眼睛和皮肤的烧灼感,可能产生头痛,厌食等症状。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中事业的混凝土添加剂。特别是在冬季施工(混凝土防冻剂)这些物质在墙体中随着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
5、氡:一种放射性物质。无色无味,存在于装饰石材如花岗岩地板以及土壤中,对人体主要危害是导致肺癌,它是除吸烟外的第二致癌物。北京科创绿环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室内污染的73.6%由室内装修造成,24.3%是由购置的家具造成。
以上就是装修污染超标赔偿以及装修污染包括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住进新房,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如果因为装修污染超标,而使身体受到伤害,则得不偿失了。在住进新房以前,最好是找专业人员检查一下装修污染的问题,避免以后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工资是每一位参加工作的朋友关心的事,涉及到的人群十分广。当然社会中也存在一些工资支付不及时,拖欠工资的行为。为了规范工资的支付行为和保证劳动......
·计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吗
在一些工厂的流水线工作中,往往会用计件的方式来计算员工的工资,此时员工多劳自然就多得。但有不少工厂会以计件不及时为由而不给员工加班费,而根据......
·一、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吗?
一、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吗?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该法规的实行是从今天四月初开始的,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
·两周岁以下子女
两周岁以下子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夫妻间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夫妻间共同财产都有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吗
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吗我们知道一般的诈骗罪其实是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并且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要求,只要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经年满了16周岁......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女人没有收入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吗
女人没有收入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没有收入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
·怎么订立自书遗嘱
怎么订立自书遗嘱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可以知道,结婚之后,父母给子女夫妻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