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国有公司、企业以获取财产上的最大利益为其目标,以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从事民事活动,向投资者(即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国有事业单位虽不以营利为其最终目的,但以国家拨给的经费为财产基础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必然损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利益、从而使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成为泡影。鉴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本条对此种行为特以刑法保护。(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用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的方式,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以下3种情况: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其通常是行为人利用决定、参与经贸项目、购销往来掌握的经贸信息市场行情的职务便利,把明知是可以盈利本应为本单位经营的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去经营。但如果这项业务不属其所在单位经营的业务,即使是其利用职务便利了解到的,并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亦不能构成本罪。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简言之,就是从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高进低出,从而损害本公司、企业的利益。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其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亲友经营管理单位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而仍决意购买。明知,既包括行为人确实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又包括行为人可能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如果确实不知道是不合格商品而采购的,除非可以认定属于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的情况,否则,亦不可能构成本罪。还应指出,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收购不合格商品,不论其价格如何,是否属于高价收购,都对本罪成立没有影响。只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都可以本罪论处。为自己的亲友进和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的行为,必须是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的,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便利,在这里主要是指利用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尤其是担任领导工作,主管生产、经营活动的便利条件。既可以是利用自己的职务直接去为自己的亲友经营提供非法便利,又可以是利用自己掌握的职权、地位去控制、指挥要挟、左右他人去为自己的亲友经营提供非法的便利等。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虽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为自己的亲友经营非法提供便利的行为,但如果没有给国家利益造成实际损失或者虽有实际损失但不属于重大损失,则都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这里应是指因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而使本单位丧失了可能得到的利润即将单位本应得到的利润转移给了自己的亲友,数额巨大的;以及因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取高价采购或低价销售商品甚至采购自己亲友经营管理单位的不合格商品,从而将亲友经营的损失转嫁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数额巨大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对于犯罪分子利用手中的职权,来为亲友牟利的行为,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相关构成要件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如涉案金额巨大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刑事类型赔偿案件可以延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国家机......


·只走交强险影响第二年保费吗
      不会。汽车出过一次险,第二年保费不会上浮,会维持头年的标准。如果不出险会优惠10%,其实也相当于变相涨了。如果车险客户在上年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


·加班在单位死了算不算工伤 一、加班在单位死了算不算工伤?
      加班在单位死了算不算工伤一、加班在单位死了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绑架罪一般是判多少年?
      犯绑架罪一般是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对于重婚概念有哪些内容?
      对于重婚概念有哪些内容?重婚罪是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